不能撤销挂失。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相关规定,土地权利证书遗失后,在指定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具此,你可携带下列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办理土地登记(遗失补发):1、土地登记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2、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整张报纸原件);3、具有地籍测绘资质机构测绘的宗地图(二份);4、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已找到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