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省电力公司宣城供电公司110千伏广德南郊变电站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安徽省电力公司宣城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110千伏广德南郊变电站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宣电函[2009]8号)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安徽省电力公司宣城供电公司110千伏广德南郊变电站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并提如下意见:

一、拟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宣城市广德县新政务区万桂山路以西、南外环北侧。该项目用地范围符合广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

二、拟建设项目用地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三、拟建设项目总规模0.33公顷,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0.33公顷以内。其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市政府在2009年计划指标中统筹考虑。

四、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按8/平方米标准交纳耕地开垦费,并按规定标准总额列入项目总投资概算,切实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作者:规划科 来源:规划科 发布时间:2009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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