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项目
名称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原承诺
时限

拟提速
承诺
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依据

土地
使用
权抵
押登

1、登记申请
2、权属审核
3、注册登记
4、颁发或者更换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1  抵押双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年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法人资格代码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2  抵押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抵押双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
4  双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  主债权债务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7  抵押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抵押红线范围现状宗地图两份(原件)
8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批准抵押文件、地价评估报告。依法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的,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人集体企业的,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证明。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
9  地上有建筑物的需提供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复印件);


 

5个
工作日

1、土地抵押权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土地初始登记的70%收取。

2、工本费每本10元。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皖价费
[2008]
113号文

2008.7.15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30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主办单位:宣城市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 2008年
维护单位:宣城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维护   维护信箱:xcgtyx@163.com
电话:0563-3035913  传真:0563-3035900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鳌峰西路78号   管理登录
备案/许可证编号: 皖ICP备09000871号  审核通过日期:2009-02-05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或其他兼容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