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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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原承诺
时限
拟提速
承诺
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依据
土地
使用
权抵
押登
记
1、登记申请
2、权属审核
3、注册登记
4、颁发或者更换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1
抵押双方的法人资格证明(年检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法人资格代码证,原件核对后退回);
2
抵押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抵押双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
4
双方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
主债权债务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
7
抵押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抵押红线范围现状宗地图两份(原件)
8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批准抵押文件、地价评估报告。依法以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的,提交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抵押人为国有企业的,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抵押人集体企业的,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同意抵押证明。以共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证明。
9
地上有建筑物的需提供地上建筑物产权证明(复印件);
5个
工作日
1、土地抵押权登记收费标准按照土地初始登记的70%收取。
2、工本费每本10元。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皖价费
[2008]
113号文
2008.7.15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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