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宣城市宣州区京山禅院京城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宣城市宣州区京山禅院:
你院京山禅院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宣城市宣州区京山禅院京城寺建设项目用地进行预审,并提如下意见:
一、拟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夏渡林场内,扬子鳄养殖中心西侧,距宣港路约1.3公里。该项目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
二、拟建设项目用地属特殊用地,符合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三、拟建设项目总规模0.4公顷,项目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0.4公顷以内。其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市政府在2009年计划指标中统筹考虑。
四、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按8元/平方米标准交纳耕地开垦费,并按规定标准总额列入项目总投资概算,切实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五、经审查,拟建设项目未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
六、该项目用地范围已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建设时应按评审意见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