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46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泾县国土局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按照“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总结经验,全面铺开,强势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制定下发了《泾县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并于6月22日--25日在昌桥乡袁店村开展宅基地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圆满完成。
为高标准完成试点工作,该局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专门抽调业务骨干,于6月22日组织召开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培训会。对农村宅基地申报、登记发证等业务进行培训。同时,结合袁店村实际情况,对发证试点任务进行划分,将所有工作人员分成六个工作小组,分块开展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都能按照要求,严格执行土地登记政策,利用三天时间顺利完成试点村工作。试点工作对该村500户村民建房进行调查,对100余户需要登记发证的宅基地逐户进行了权属、地类调查,宗地图测绘和界址调查表填写工作。此次试点工作的圆满完成,为下一步全县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全面铺开提供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