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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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办事程序
申报材料
原承诺时限
拟提速
承诺时限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依据
临时用地审批
1、申请(
1天
);
2、受理(2天);
3、审核(2天);
4、市局批准(2天)。
1、申请报告(原件);
2、项目批文(复印件);
3、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原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红线图(原件);
5、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报告书。
6、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书(涉及临时使用农用地需复垦的提供与原产权人签订的土地复垦协议)(原件);
7、用地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其它相关材料。
注:只需复印件的材料要带原件核对,经办人签字认可。
在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我局内部办理最长时限为7个工作日。
7天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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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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