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6日下午,宣城市国土资源局邀请宣城市建委、农委、水务、林业等有关单位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宣城市宣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进行了初审。评审组在听取《宣城市宣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编制单位的工作和技术汇报的基础上,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的要求,审查了各项成果,进行了提问和答疑后,经过认真讨论,形成了初审意见。
会议认为宣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结合了宣州区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深度和针对性。规划各项主要控制指标符合宣城市下达给宣州区的指标,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控制了建设用地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指标;提出的城镇扩展边界、节约集约利用、生态建设等理念符合国家的有关精神。《大纲》编制指导思想明确,方法科学,技术路线正确,论证充分,基础数据详实,对宣州区各类用地布局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利用科科长高本祥主持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