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国土资〔2008〕278号
关于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
自 查 报 告
省国土资源厅: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动态巡查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就动态巡查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和督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动态巡查工作制度的总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发〔1999〕415号文件要求,根据省厅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挂帅,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以宣国土资〔2008〕251号文,下发至各(县)区、分局,对动态巡查的内容、力度以及动态巡查责任考核等方面,明确了各分局的工作职责。今年8月份,设立七个检查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对各县(市)区、分局动态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从督查结果看,各县市区局动态巡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巡查网络,动态巡查制度完善,台帐健全,人员配备落实,整体情况良好。
二、加强执法监察队伍和人员培训
土地动态巡查制度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及时发现和及时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局加强了执法监察队伍的建设,市局组建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七个县(市)区分局设立了执法监察大队,宁国市开发区分局设立执法监察中队。全市791个村配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员823名,每名信息员年酬金600元至1200元不等。全市69个基层国土资源所,已有48个所建成独立办公楼,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配置车辆、电脑、摄像、照相机等执法专用设备,投入建设资金2000万元,为国土资源巡查有序开展提供了重要物质保障。
为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按照市培训到乡、县乡培训到村的工作格局,我市对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及相关信息员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及国土资源执法相关业务的培训。市国土资源局在今年3月份分两期对全市执法监察人员进行了培训,每期培训3天。各县市区局分别对聘用的村信息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全市各级国土资源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三、实行执法“关口前移”动态巡查取得成效
全市建立“执法支队、大队、中心所、村级信息员”四级巡查网络,明确巡查职责范围,实行执法“关口前移”,动态巡查工作采取专项或随机、定期与不定期相结的形式运行。通过巡查,今年1-8月共巡查发生土地、矿产违法案件166起,均进行了制止和查处。据统计:拆除构建物13.81百平方米,没收构建物95.56百平方米,收回土地130.65亩,并处罚款420.66万元。
以上是我局通过动态巡查工作取得了一点成效,但也存在问题,主要是政府违法用地行为难制止,违法行为查处难到位等。我局将在省厅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细化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在国土资源巡查日登记、自报告制度,将巡查报告、巡查通报、巡查责任包干、巡查考核奖惩等,贯穿于国土资源监管全过程。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