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国土资〔2008〕283号
关于印发《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定期询访宣城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定期询访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度》已经研究,现予印发。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抄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定期询访宣城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制度
为加快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又好又快地发展,提升市本级的工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建设,经研究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询访内容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重大工业项目用地情况,需要解决的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调剂;用地规划调整以及重点要解决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无土地出让合同的用地,西林小康村居民建房发证,工业用地改为居住、商业用地),工业用地“腾笼换鸟”等问题。
二、询访方式和时间
采用每周一次,每次半天,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到开发区管委会现场具体解决问题。
三、询访目标
每周询访期间,现场解决一个或多个问题。不能现场解决的,由局长办公会研究解决或上报市政府、省厅,并指派专人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