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国土资〔2008〕293号
关于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州区分局、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6]38号文件精神,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2、经费落实情况;
3、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4、下一步工作按排。
二、督查时间
2008年9月10日——9月12日(时间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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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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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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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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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督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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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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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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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玉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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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 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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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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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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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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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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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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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来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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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宗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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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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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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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盛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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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新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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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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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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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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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本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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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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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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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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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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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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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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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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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雪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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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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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督查组成员及被督查单位
具体到各县市区督查时间由督查组成员与被督查单位联系,请各被督查单位根据以上督查内容认真准备文字材料,各督查组以听汇报为主,也可到实地进行调查,并将督查情况书面送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