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国土资党组〔2008〕14号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廉政承诺书
为进一步增强局领导班子的廉洁意识,自觉遵纪守法,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反腐倡廉意识,现承诺如下:
一、牢记两个“务必”,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两个条例”、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
二、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五个不许”规定,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三、坚决落实国土资源部“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四、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严格执行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端端正正做人,公公道道办事,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五、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坚决不利用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职务之便在国土资源管理中谋取私利,进行权钱交易。
六、坚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七、坚持求真务实作风,不搞弄虚作假,不虚报浮夸。
八、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抓班子带队伍,弘扬清正廉洁的典型,发扬示范带头作用。
九、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随时对践行承诺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履行好自己的承诺。
200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