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首次成功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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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城市道路的调整,根据市人民政府宣政秘[2006]11号批复、市国土资源局宣国土资函[2008]156号函和市国土资源局2009年11月11日第11号会议纪要精神,日前,市土地收储中心成功的办理了首宗储备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
因广教路建设需要,需调整原用地单位13674.64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经市政府批准,采用置换方式,将分别位于广教路南北两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使用权办理置换手续。程序合法规范,提高办事效率,为今后更好办理符合置换要求的国有建设用地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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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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