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
建设第二阶段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关于加快推进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第二阶段)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厅党组关于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三步走”战略,我市基层所规范化建设在继续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工作重心转移到抓软件建设上来,实施第二步建设目标,同时积极探索并开展国土文化建设。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第二步工作目标是:从2010年开始,通过3年的努力使基层国土所达到“五有三统一”。“五有”即:①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奖惩办法,各项管理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②有一个完善的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在明确国土所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的基础上,制定并公开各项工作流程,公开办事内容、程序、期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③有一支结构合理的职工队伍。职工年龄结构合理,新进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每个国土所根据区域特点和工作重点,配备熟悉土地、矿产、测绘、法律及计算机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建设复合型人才队伍。④有一个信息化办公系统。做到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实现网上办公,提高办事效率。⑤有一种优良的工作作风。通过多种途径、办法和措施,促进优良作风的形成,使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保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 “三统一”即:统一国土标识;统一上岗挂牌服务;统一工作文明用语。
二、工作任务
(一)工作职责具体化
基层国土资源所要依法履行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地质矿产、测绘行政管理职能,要加挂执法监察中队牌子,形成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工作机制,重点围绕,“保护、服务、执法、维权”等方面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市、县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
(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5)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6)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7)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等有关工作。
(8)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9)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做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10)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行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
(11)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加强村级国土资源执法信息员队伍建设,制定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发挥信息员作用。
(12)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基层国土资源所要将具体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人。
(二)管理工作制度化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宣州区分局、直属分局要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各项管理制度。主要制定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行为规范,工作管理目标和考核奖惩制度,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制定首问负责制、办事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责任过错追究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教育培训奖惩激励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同时结合实际,设定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促进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队伍建设专业化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宣州区分局、直属分局要根据工作需要,配齐配强基层国土所人员力量。有计划地开展基层国土所人员交流轮岗,所长原地连续任职5年的,必须异地交流,所员原地连续工作8年的必须交流轮岗。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国土所挂职,新录用人员到基层国土所接受锻炼,合理调整和优化基层国土所人员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稳步推进基层国土所所长竞争上岗,加大从基层国土所中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副科级干部的后备干部必须到基层所接受2年以上挂职锻炼。重视加强基层国土所人员学习培训教育,建立学习培训教育档案卡,保证基层所工作人员能脱产学习年累计达10天以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运用政策水平。
(四)办公系统信息化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宣州区分局、直属分局要成立信息化建设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在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指导下,制定信息化建设规划和计划,落实建设资金,引进专门人才,加快实现基层国土所办公自动化和管理信息化。在推进基层国土所信息化建设要注意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信息的传送与运用,实现上下联动,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作风建设优良化
切实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要高度重视基层国土所作风效能建设,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抓优良作风的形成。推行所务公开,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实行“窗口”办文和“一站式”服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要不断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强化对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维护队伍整体形象。
三、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2009年12月—2010年1月)。市局印发《实施方案》,各县市局、区分局、直属分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对开展基层所规范化建设第二阶段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动员部署情况于2010年元月报市局备案。
(二)试点示范(2010年2月—2010年12月)。各县市局、宣州区分局确定2个基层所,直属分局确定1个所为试点示范单位,以点带面,总结经验,发挥示范作用。2010年2月上旬上报试点单位,2010年12月上报试点示范工作总结报告。
(三)全面铺开(2011年1月—2012年6月)。总结推广试点示范单位经验,全面开展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化建设活动,做到基层所工作职责具体化、管理工作制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办公系统信息化、作风建设优良化。
(四)检查验收(2012年7月—2012年12月)。对照实施方案进行自检自查,自查自验合格的,向市局申报检查验收。市局将按省厅出台相关政策接受省厅验收、给予表彰奖励。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县市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的领导,成立基层所规范化建设办公室,把加强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局、分局局长是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基层所建设办公室是责任部门,层层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
(二)开展创建,分类指导。各县市局、分局要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积极探索创建的形式、方法和途径,以创建活动为平台促进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要重视对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要区分情况进行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工作。
(三)加强检查、严格考核。
加强检查、严格考核。开展经常性的工作检查,督促推进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的考核,市局将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局、分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未完成基层国土所规范化建设年度工作目标的,扣减该项考评得分。各县市局、分局要建立相应考核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