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人: (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采矿权人: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或个人。
地址:采矿权人单位所在地地址(填至县级)。
矿山名称:采矿权人为开采矿产资源所开办矿山的名称。矿山名称前应冠以采矿权人的全称。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采矿权申请人为法人单位:淮北矿务局;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原采矿权有效期限:填写自×年×月至×年×月。
变更内容及原因: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如改变企业名称、改变开采方式、改变矿区范围、改变主采矿种、采矿权流转等,并简要说明变更原因。
批准机关及批准文号:指批准变更项目的机关及审批文号。
保有储量:填写申请变更时矿山保有的各级地质储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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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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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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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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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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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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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采
矿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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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矿权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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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及原因(变更矿区范围填写变更后的坐标、开采深度标高及矿区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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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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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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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有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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