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厅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雪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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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厅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雪防御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宣州区分局:
现将省厅《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强降雪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国土资函〔
2009
〕
2076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宣州区分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应急避险,最大限度地做好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宣州区分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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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值班,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领导干部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要确保通讯系统畅通,出现险情和发生地质灾害后要按应急管理要求迅速处置,并按灾情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的逐级报告。
三、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宣州区分局要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进行督察检查。
市国土资源局灾害应急值班电话:
3035997
,
303597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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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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