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国土资〔2008〕412号
关于印发《宣城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
网上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局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使管理工作更加便民、利民、为民,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07号)精神,特制定了《宣城市国土资源局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下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方案中的要求,尽快更新、充实国土资源网站中内容,切实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推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金土工程”建设,加强我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和充实局政务信息网站内容,促进依法行政和服务型机关建设,有效监督和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政务公开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利用互联网方便、快捷、覆盖面广的特点,开展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是落实行政为民措施和推行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的重要举措。通过信息网站,把国土资源管理的行政事务和行政审批等事项向社会公开,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实现网上申报、网上信访和网上举报,保证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同时,通过规范业务管理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有效推进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和加强廉政建设。
二、公开内容
(一)在网站上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建立动态信息发布系统。按照《十项措施》要求,向社会公开、公告以下内容:
——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的主要内容;
——土地、矿产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程序(流程)、审批要件及审批结果;
——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程序、处罚时限及重要典型案件处理结果;
——土地、矿产方面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和缴纳时限;
——征地及补偿安置方案、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国家规划矿区范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围、划定后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探矿权采矿权设置及延续、变更、保留等信息;
——土地供应计划、土地出让方案、土地出让结果;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
(二)设立网上查询窗口,建立信息查询服务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除涉及保密以外的信息服务:
——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
——土地登记、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
——探矿权采矿权申请登记、全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信息;
——公益性地质调查及矿产勘查成果资料等信息。
(三)在网站上建立信访接待和举报专栏,为社会提供网上反映情况和举报的渠道。
——建立网上信访专栏和信访信息管理系统,限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在网站上设立信访事项处理结果公告栏目,及时公开信访处理结果和回复意见;
——通过网上举报专栏,接受社会对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对经批准的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探矿权项目、采矿权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出现违法用地和违法采矿等情况进行举报。同时,限时处理电子举报信箱的举报案件,及时公开发布举报案件处理程序、依据和结果。
(四)逐步建立网上办事窗口和网上交易窗口,为社会提供网上信息提交与信息访问的渠道。
——在网站上设立办事窗口,逐步建立网上业务受理信息服务系统,向社会提供网上报件、行政审批查询等服务;
——在网站上设立交易窗口,逐步建立网上互动式的交易信息提供和查询系统,为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的网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提供便捷、公开的交易渠道。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实行按级负责制原则,各级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负责人。市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在局长的领导下,由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主抓,各业务科室具体分工负责。同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指导各县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形成领导抓,抓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政务公开工作分工: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科室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审查网站主页内容。各科室按职责研究确定和发布需要网上公开的具体内容并及时更新、处理、反馈,检查、指导下级局对口业务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任务见《宣城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任务分解表》。局信息中心负责信息网站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开发相关信息服务系统,强化信息网站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网站性能和运行效率,配合局信息化小组办公室对网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提供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技术支持。
(三)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安全性
各级业务科室要把网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形成网上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的长效机制。行政审批结果、违法案件处理结果要及时发布、更新,保证所发布信息的时效性。其它的信息要定期发布、更新。同时,各级业务科室负责人应对本科室网上政务信息进行审查,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安全。
(四)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定时对局机关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各业务科室除做好本科室的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外,还应对系统内的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于不按规定在网上公开有关信息,或不及时更新的要进行通报。
附件:宣城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任务分解表
|
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制度、指南、规定等
|
办公室
|
|
动态信息
|
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动态信息、国土资源简报
|
|
访谈直播
|
领导访谈、听证会、发布会的预告及记录
|
|
制度建设
|
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制度
|
|
收费项目和标准
|
征用土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土地登记工本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登记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评估费、测绘费、耕地开垦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
|
|
总体规划
|
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规划主要内容
|
规划利用科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事项、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及建设用地审批结果
|
|
地价
|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干部选拔、人员考录、教育培训等
|
人事教育科
|
|
土地登记
|
土地登记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
地籍测绘科
|
|
土地登记结果
|
|
土地变更调查
|
土地变更调查统计资料
|
|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
|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动态、进度
|
二调办
|
|
建设用地审批
|
建设用地审批预审事项、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
耕地保护科
|
|
征地补偿标准
|
|
征用土地方案公告
|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
土地供应和出让
|
土地供应计划
|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
|
土地招拍挂信息公告
|
|
土地出让结果
|
|
土地开发整理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审批事项、程序、要件、时限
|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
|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招标投标公告及结果
|
|
采矿权审批
|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
地质矿产科
|
|
采矿权审批结果及公告
|
|
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
|
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
地质环境科
|
|
矿产资源储量
|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资料
|
|
公益性地质资料
|
可公开的地质资料内容
|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
|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时限
|
执法监察支队、法规监察科
|
|
土地违法典型案件行政处罚结果
|
|
矿产违法案件行政处罚
|
矿产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依据、程序、时限
|
|
矿产违法典型案件的行政处罚结果
|
|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
|
百日行动动态、典型案例、处罚结果
|
执法监察支队
|
|
法律法规、政策
|
法律法规
|
法规监察科
|
|
部门和地方性相关政策、规章和办法
|
|
资质管理
|
资质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
|
地质环境科、地籍测绘科
|
|
审批结果公告
|
|
县区动态
|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动态信息
|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