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信息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88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抓紧开展报部备案补充耕地核实工作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9]86号)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报部备案补充耕地核实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积极开展。自收到省厅文件后,我局认真研究,迅速部署,及时转发省厅文件,要求各地抓紧进行自查,并抽调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区也都非常重视,专门领导组,确定专人负责核实补充耕地项目档案资料的检查、实地勘察、汇总分析及整改措施制定等项工作。
二是自查先行,督查促进。为进一步清理和复核情况,确保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各地对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自查的基础上,我局集中对各地报部备案的情况,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和实地踏看的方式,对补充耕地项目资料进行了认真督查。
三是实事求是,务求实效。报部备案补充耕地储备情况事关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年度计划指标,事关各地建设占用耕地项目能否申报与受理。我市要求各县市区坚持“谁报备、谁核实”的原则,准确填报有关情况,并将核实工作开展情况、核实结果统计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改进工作意见建议形成报告上报市局。同时,也要求各地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迎接省厅的专项检查。
现此项工作已形成报告上报省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