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国土资源局
政府信息更正申请办理结果告知书
( )第 号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更正申请,具体见《登记回执》( )第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你(单位)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本机关确定对你(单位)申请更正的信息:
□ 予以更正
□ 予以部分更正
□ 不予更正
特此告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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