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国土资源局贯彻落实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和人事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系统正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日前,泾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决定,该局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和人事工作,财务和人事工作由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分管,局主要领导负责履行对单位财务和人事工作的监督。此举对于完善领导干部监督体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办公室 来源:泾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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