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进一步明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
打印文章
】
5
月5日
,国土资源部印发
《关于进一步明确2009
对各地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来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解答,以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
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通知》
共16条,进一步明确了监测时段、监测时段前实际占用建设用地、农村道路、水面架桥等问题的判定标准。对如何认定为形成政府供地条件而进行土地平整、占用沿海滩涂、内陆滩涂实施建设的用地性质进行了规范,细化了地块面积、非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批准面积、已复耕土地面积等情况的填报要求,简化了地块坐标、实地照片的制作和上传工作。
据悉,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遇到了不少问题,部通过书面征求地方意见、开展专题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地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与监察部进行了沟通协商,并在第10次部长办公会上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
《通知》
是对各项研究结果的总结。
作者: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3日
上一篇:
多部委专家研讨国家矿产地储备战略
[ 05-12 ]
下一篇:
部专家组赶赴渝湘赣指导地灾防范工作
[ 05-14 ]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主办单位:宣城市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 2008年
维护单位:宣城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维护 维护信箱:xcgtyx@163.com
电话:0563-3035913 传真:0563-3035900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鳌峰西路78号
管理登录
备案/许可证编号: 皖ICP备09000871号 审核通过日期:2009-02-05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或其他兼容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