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卫局长发表文章纪念第20个“全国土地日”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纪念6·25第20个“全国土地日”
宣城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平   卫
 
今天是第20个“全国土地日”, 国土资源部确定的主题为:“土地与转变发展方式——依法管地 集约用地”。土地孕育了人类,也为人类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和环境,国家设立“土地日”的目的,在于唤起全社会珍惜土地和科学用地的意识。
土地是有限的宝贵资源,是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 “依法管地集约用地”是我国土地法律制度和国情所决定的。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是当前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人多地少的国情不会改变,人增地减的趋势难以逆转,目前,传统的用地观念和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性转变,一些地方粗放用地、浪费土地的现象还较普遍,违法用地的行为还时有发生,给耕地保护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
    近年来,我局着力从抓队伍建设入手,健全执法监察网络,建立“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处理”的防范机制,认真开展土地动态巡查,有效遏制了土地违法蔓延的势头,为全市耕地保护工作提供执法保障,2009年被国土资源部表彰为全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成效显著单位,并奖励土地指标1000亩。
面对当前新的形势和特点,我局积极实施土地参与宏观调控,使建设用地的审批更加规范。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实行建设用地占一补一制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和动态监管,不断探索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坚持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充分利用现行土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置换和塌陷区治理等各项政策,整体推进我市农村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大力盘活农村建设用地,达到农业设施配套、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农村居住环境改善、经济效益和社会社会效益协调。
在耕地保护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推进综合整治土地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合理开发未利用地
我市地处皖南山区和长江中下游平原结合部,地势南高北低,地貌复杂多样,大致可分为山地、丘陵、盆地、岗地和平原五大类型,且山地丘岗地多,新增耕地开发成本相对较大。根据我市200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显示,我市未利用地156.8402万亩,可通过科学选址,对适宜耕作的低坡荒丘等未利用地进行合理开发。
(二)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的基础上,按照土地集约利用的要求组成建新拆旧挂钩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的存量建设用地,既解决了农村居民点布局零散,促进了用地合理布局和节约集约利用,又解决了新农村建设的用地指标,还解决了城乡统筹发展的用地问题。今年4月份,宁国市通过争取增减挂钩周转指标369.6亩。
(三)用好建设用地置换政策
建设用地置换是我省的创新之举,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依法取得的零星分散等不宜利用的建设用地,通过调整合并为适宜利用的建设用地或者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进行调整的行为。通过实施这个政策,老厂房、老宅基地等不至于废弃闲置,新厂房、新宅基地建设不需占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以起到缓解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问题,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与城乡土地增减挂钩的区别是,它含金量高,指标具有双重性,不受时空的限制,最大限度地满足用地需求。目前,我市郎溪县、宣州区这项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宣州区今年计划通过该项工作,置换出4000亩耕地。广德县也在积极开展这项工作,已制定出台了《广德县建设用地置换考核办法》,对乡镇土地置换给予每亩3000元奖励,并将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20%奖励给乡镇使用,开发收益的50%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另外50%收益可由乡镇用于地方经济发展,极大地调动了乡镇积极性,有效地推动了建设用地置换工作。
2007年-2009年,我市共争取土地整理项目54个,争取上级资金41174.56万元。其中2009年争取土地整理项目4个,矿山整合项目11个,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7个,争取资金18630.38万元。
(四)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围绕打造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基地,全市8个开发区(4个筹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承载功能日趋完善。为确保承接产业转移,给重点项目建设留足发展空间,需进一步完善工业用地指标分解量化机制,将工业用地指标单列,并在安排年度计划用地指标时,重点向以下地区和项目倾斜:即重点向现有的开发区和重点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倾斜;优先保障列入国家扩大内需的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市域内支柱产业的项目用地;优先保障产业链长、效益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高的重大工业项目,把有限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用足用好。
(五)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通过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可以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增加农民的收入,加快城镇化进程。我市经省厅批准三个试点镇,分别为宁国市港口镇和广德新杭镇、邱村镇,共流转土地35宗,面积427.33亩,总金额526.08万元,土地收益231.61万元。当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突破现行法律规定自发流转大量存在,因流转影响耕地保护、侵害农民合法利益的情况时有发生,隐患较多。特别是十七届三中全会激发出来的探索农村集体建设使用权流转的极大热情,亟需正确规范和引导。
(六)大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2010年1月我局组织各县市区编制完成了千村整治申报项目86个,建设规模45081.4852公顷,投资估算602377.1321万元,其中2010-2012年24个项目,建设规模15049.9297公顷,投资估算195170.0979万元。
今年3月份,市委、市政府在广德召开了全市土地整治现场会,省国土资源厅张庆军厅长、市委书记高登榜、市长虞爱华、市委常委、分管市长黄东升到会讲话。会后,我市成立了高规格的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作指挥部,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印发了市农村土地整治整村推进项目调度会制度,每月调度一次,土地整治的势头强劲。
推进土地整治,是有效解决工业化城镇化“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耕地保护“缺动力”、城乡统筹“缺抓手”的重要措施。积极探索土地整治整村推进,为促进农村居住向中心村镇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打造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促进经济增长、城乡统筹提供了有效的平台。
土地问题事关民生,责任重大。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任重道远。今后工作中,我局围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将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与建设用地置换挂钩政策相结合,着力完善保护措施,支持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拓展城市建设发展空间,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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