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整治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出重拳

 

 

为加大清理整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力度,加强城市规划区用地和建设管理,亳州市决定从6月18日到9月18日,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城市规划区内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以下简称“两违”)进行全面清理、集中整治,依法对“两违”现象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为认真开展好这次“两违”责任追究专项行动,6月21日,该市召开了动员大会,出台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时侠联为组长,市监察、国土、住建委、城管、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两违” 责任追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市监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是:通过自查自纠、排查摸底、调查处理等措施,在发动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摸清城市规划区各类“两违”的底数,督促纠正各类“两违”行为,监督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亳州市查处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暂行办法》,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重破坏耕地特别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的“两违”案件,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同时,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实施追究。
整个专项行动共分自查自纠、排查摸底、调查处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自查自纠。谯城区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派员深入“两违”群众家中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在自查自纠阶段内自行拆除“两违”建筑的群众,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优惠待遇。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投诉举报,及时搜集整理群众投诉举报,便于实施摸排。二是排查摸底。市和谯城区国土、住建委、城管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对城市规划区“两违”行为逐村逐户开展全面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并对“两违”行为进行认定,界定有关责任归属,为下一步责任追究工作提供依据。三是调查处理。经排查摸底发现的“两违”情况,及时向市整治“两违”工作专门机构通报。对于有关责任人员严格按照《亳州市查处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实施责任追究,对涉及党纪、政纪的违法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立案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在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两违”、参与土地私买私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及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案件,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为确保这次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该市要求市直有关单位和谯城区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一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党和行政一把手是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对这次专项行动负总责,所有参加专项行动的单位都要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按质按量完成分解的任务。二要严密组织,强化协作配合。这次专项行动实行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两违” 责任追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这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三要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对典型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案例要加大打击力度,公开在新闻媒体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四要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两违”拆除和相关责任人受到追究后,要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尽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到人,对新的“两违”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为全市土地管理、建设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主办单位:宣城市国土资源局   版权所有 2008年
维护单位:宣城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维护   维护信箱:xcgtyx@163.com
电话:0563-3035913  传真:0563-3035900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鳌峰西路78号   管理登录
备案/许可证编号: 皖ICP备09000871号  审核通过日期:2009-02-05
建议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IE或其他兼容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