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地质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并于7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III级响应,全面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加强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局领导带队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分赴各县区进行督查、指导,全力做好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三是强化群测群防监测预警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应急准备,严阵以待,加大监测和巡查频率,对出现灾情险情的,尤其是被确定为省、市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立即启动预案,果断处置。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针对雨情和地质情况,组织力量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坚持降雨量达到50毫米每3小时排查一次,降雨量达到100毫米每1小时排查1次,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并上报。截止目前,共排查地质灾害险情51起、处置8起。五是加强应急值守,全面落实值班、巡查、速报和零报告制度。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严明工作纪律和责任,认真开展动态巡查,落实防灾预案,成立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应急抢险物质,保持信息传递畅通。六是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在排查的基础上,结合雨情、灾情、险情,本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原则,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全部转移到安全地带。目前已紧急转移安置群众377户1314人,无一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