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工作制度

 

()工作纪律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机关上下班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2、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专心工作,不得串岗聊天、办私事。工作人员因事需暂时离开岗位,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3、机关召开会议和组织集体活动,应按要求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考勤

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考勤工作制度的实施。

2、各科室每月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3日前交办公室。

3、局纪检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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