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试点示范带动突破 发挥乡镇村主体作用

 

 

绩溪县从2009年2月起,正式启动了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涉及11个乡镇,76个村委会,5个社区居委会,农村居民14万人,宅基地4万余处。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截止2010年4月底,户籍调查40064户,宅基地权属调查和地籍勘丈41570宗,批准注册登记41268宗,确权数占宅基地总数的99.27%,率先完成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其工作进展快,效果好,得到了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认可,所形成的“以试点示范带动突破”及“六到位,六确保”的工作经验在省内兄弟市、县之间得到广泛交流和借鉴。
一、基本做法
(一)提前组织谋划,强化经费保障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的中心工作,而且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绩溪县不等不靠,提前谋划组织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乡两级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层层落实部门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主体作用。二是及时出台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和登记发证实施方案,保障确权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摸底调查掌握实情,县政府专门发文,从调查摸底入手,完成全县11个乡镇81个行政村(居)的户籍调查和宅基地宗地数的摸底工作,准确掌握了全县宅基地的分布与数量,为确权登记工作的总体安排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思路。四是强化经费保障,县政府根据进度情况,及时拔付了80万元专项经费,保障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效落实。
(二)试点示范先行,驻村指导推进
为搞好试点,积累经验,绩溪县采取“试点示范、驻村指导、总结经验、全面铺开”的方式,全县首批确定5个试点自然村作为示点示范。即:临溪镇龙塘村、长安镇梧川村、伏岭镇江南村、扬溪镇楼基村、家朋乡苦竹杆村。为了充分发挥乡镇村主体作用,试点工作分别由所在乡镇政府和国土中心所共同组织实施,并在各国土中心所设立登记点,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宅基地使用权相关证件的查验及土地登记资料的审查工作。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县国土局建立了股室联系中心所制度,从局机关相关股室抽调技术力量组成指导组,奔赴试点村和中心所人员一起,深入乡村一线现场指导,有力地促进了登记发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经过开展大量的农户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与公示、审批、登记注册等工作,2009年5月19—20日,在每个试点村举行了一次简朴热烈的颁证仪式。试点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村两委、信息员、国土资源监察员及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联系中心所领导、指导组成员、部分农户代表参加颁证仪式。仪式上一边宣传登记发证的目的、意义以及有关政策规定,一边当场发证,既提高了广大村民对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认识,又为下一步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营造了浓厚氛围。首批试点村共发放178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农民对这种在家门口举行的颁证仪式反响很大,他们高兴地说:“我们不出家门就能领到‘土地证’,政府服务真是太周到了!”首批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中,试点村还摸索总结出一套“六到位、六确保”的工作方法:政策法律宣传到位,确保申请自愿;申请材料提供到位,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实地指界到位,确保四邻无争议;宗地丈量到位,确保面积准确无误;权属审查审核到位,确保登记结果合法有效;证书颁发到位,确保依法及时发放。为全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正式全面铺开积累了难能可贵的经验。
    (三)发动各级力量 充实技术队伍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涉及千家万户,涉及面广,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和参与。因此,在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伊始,绩溪县非常注重发挥政府主导力量,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县国土局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由政府出面协调国土、房管、城建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把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土中心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依托乡镇党委政府的主体作用,抽调骨干力量投入工作。全县共组织了600余人分成167个外业工作队伍,全力参与这项工作,为顺利完成发证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既要动手又要动脑,既有外业又有内业,有一定的技术要求,容不得半点错误。由于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人手少,而且没有一定知识、业务技能保证不了质量。针对这一矛盾,绩溪县国土资源局与安徽省农业大学合作,选派21名大学生到绩溪县参与登记发证,经过业务培训上岗工作,破解了技术力量薄弱的工作难题。同时还针对传统的手工绘制宗地图存在的问题,引入CAD制图软件,实行电脑绘制宗地图,加快了进度,质量也得到了有效提高。2009年7月底,全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全面铺开仅仅两个月多时间,全县就完成地籍勘丈22415宗地,完成宗地数的49.46%、总户数的69.69%。
(四)宣传舆论引导 业务培训提质
绩溪县国土局深知有效保证土地登记成果准确,才能少做无用功,少走回头路,才能更快更好地推进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为此采取“两个力度”措施:一是加大宣传舆论引导力度。充分利用报纸、标语、横幅、以会代训、制作专栏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大力宣传《土地登记办法》;通过 “送法到村头、送法到街头、送法到田头”广泛宣传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的重要性;针对一些农民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认识不清,认为“发证不发证没关系”的错误认识,印发了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明白书”,深入农户家中讲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使群众增强协助开展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的自觉性、主动性,自觉、主动、积极提供真实的权属资料。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质力度。针对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政策性相当强,遇到的各种情况比较复杂的实际,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对参加发证的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培训,工作人员对宗地划分、界址点的调查及标注、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宗地草图的绘制等地籍测量方法以及野外操作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而且培训合格后工作人员全部实行挂证上岗 。业务水平的提高,切实保证了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各种资料全部达到基本技术规范要求,各种表、簿和图件制作规范、准确无误、精益求精,经得住检验,在保证工作进度的同时,确保了工作质量。
二、几点启示
一是发挥乡镇村主体作用是关键。登记发证工作不仅涉及面广,而且关系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乡镇、村两级长期工作在基层,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熟悉农村实际情况,对全面完成发证工作具有重要作用,是登记发证工作的主体力量。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是前提。登记发证工作有很强的技术要求,参与这项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强化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到认真细致到位,这是更好地开展登记发证工作的前提。
三是农民群众配合是基础。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对发证工作的正确理解,就很难顺利地开展好这项“民生工程”。由于受历史因素的影响,人民群众对发证工作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一开始不愿意主动配合。通过工作人员上门讲解物权法,介绍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以房地产权证为依据的政策,使村民逐渐意识到登记发证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愿意主动配合这项工作,提高了配合发证的积极性,推进了工作进度。这是全面做好发证工作的基础所在。
四是依托基层国土所是保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对基层国土所来说,更是一次时间最长、任务最重的业务学习与培训过程,是一次十分特殊与艰巨的考验。从外业到内业、从测量到制图、从培训到指导、从抽查到验收、从审核到公示、从收件到颁证,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离不开基层国土中心所工作人员。他们付出了日日夜夜,付出了辛勤汗水,付出了聪明才智。他们在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中得到充分的磨练,为圆满完成登记发证工作提供了最为坚强的力量保证,也为今后的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绩溪国土局 来源:绩溪国土局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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