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务院批准建立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徽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为安徽省与“长三角”产业“无缝对接”创造了重要发展机遇。为加强用地引导,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安徽省国土资源部门重点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实行用地预申请,促进项目“紧凑式开发”
为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安徽省部分市(县)改革用地计划分配方式,实行用地预申请制度,变“按计划分配”为“按项目分配”,将项目与用地计划直接挂钩,成熟一个分配一个,一次性规划、分期分批实施。在用地预申请过程中,对拟安排用地项目,根据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上各个单体建筑的建设进度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本年度或目前能够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证明、投资强度、投入产出等,合理控制用地规模,既促进了项目用地“紧凑式开发”,又保证了每个项目“有地用、早落地、快建设”。
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严禁“两高一资”项目落地
安徽省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完善差别化的供地政策,严禁“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项目用地。明确各开发区工业用地比例不得低于70%,投资规模小于500万元的工业建设项目不再单独供地。凡单宗房地产开发用地面积超过100亩的、其他单宗开发土地面积超过200亩的,其土地供应方案须先报省厅备案,以便及时纠正一些地方土地出让条件设置不合理、不按规定约定竣工期限、超标准用地等问题,促进土地供应政策更好地落实。2009年全省开发区工业用地投资亩均达130万元,较前年增长12%;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每增加1亿元所消耗的新增建设用地3.43公顷,同比减少1.66公顷。
打造省级土地交易市场,完善动态监测监管
为提高土地市场的透明度和覆盖面,安徽建立省级土地交易市场,完善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实现土地来源信息、土地开发利用等适时审查、适时监测;实现了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网上填报;实现了土地市场运行定期动态分析,及时掌握全省土地供应数量、结构、价格,以及出让金收缴、新建项目开竣工和闲置土地等情况。存量划拨土地改变用途、转让,政府开展旧城改造,都纳入政府收购储备,由政府统一先期开发,再通过市场方式供地,杜绝非法倒卖土地,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严格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管理,并加强与银监局、证监局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防范系统性风险。国土、监察部门建立合作机制,每年确定1~2个主题,开展土地市场专项检查,防止和纠正土地出让中的问题。
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安徽省着力推进国有土地二次开发,盘活低效利用建设用地。一是积极探索开发区(园区)发展用地新路子,主要是:调整规划,优化布局,集中发展;提高门槛,招商选资,从长计议;建设标准化多层厂房,提高容积率。二是积极推进旧城区危旧房改造,有效利用和整合城市建设用地,优化资源配置,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建设品味。三是积极盘活国有企业存量土地资产,采取“退二进三”、“腾笼换鸟”、重组收购等方式,盘活老旧及严重污染企业的土地资产,解决企业职工安置资金问题。四是积极依法处置闲置土地,2007年以来,全省三次部署清理工作,由部门行动上升为省委的重点工作部署。全省共清理处置闲置土地3万多亩,无偿收回闲置土地5790亩。
强化考核评价和奖惩 依法规范用地秩序
安徽省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和奖惩,开展各市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对全省89个开发区进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结果全省通报并作为分配年度用地指标的重要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责任机制的通知》,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土地管理责任,落实问责制。加强动态巡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执法监察网络。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及时开展清理整改2009年度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2009年全省拆除、没收建筑物构筑物636万平方米,收回土地1.32万亩,罚没款1.98亿元,处分责任人529名,刑事案件移送7人,有效遏制了违法用地冲击土地市场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