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半年多清查摸底,滁州市闲置土地清理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摸清了现状、用途、分布和面积。为提高闲置土地利用效率,该局推出四项处置新举措:一是创新处置办法,实行闲置土地分级负责制,对批而未供的土地,详细列表建档,按计划实施腾笼换鸟,安排其他新上项目,加强调控和监管,减轻指标不足的压力;二是供而未用超过两年以上的土地,一律依法收回,重新拍卖或挂牌出让;闲置两年以内的收取闲置费,重新签订开、竣工协议,依法确定投资额,限定开、竣工期限,否则依法收回,杜绝闲置浪费。三是对用而未尽的土地,按照省、市规定的投资强度重新评估、测算,超出或闲置部分,首先要签订补充使用协议,增加建设投入;不能按期开、竣工的,由政府依法收回。四是加快土地供应,确保重点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项目快速落地。同时加强对新上项目土地供后监管,对达不到投资强度、造成闲置的,立即收回,重新出让,坚决避免新的闲置浪费现象的发生,切实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