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安徽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管理办法》

 

 

日前,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出台《安徽省重大项目点供用地计划管理办法》,决定对省预留城镇村建设用地计划部分,实行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点供制度,以进一步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所谓点供是指某设区(市)已将省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使用完毕,但当地仍有选址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重大项目急需开工建设,可按相关原则直接安排项目用地计划。《办法》规定,点供计划安排实行重点项目优先、产业优先、节约集约用地优先和面积控制四大原则,并要求:项目规划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总投资超过1亿美元或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美元或2亿元人民币以上,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达到150万元以上。
《办法》还规定,对点供用地项目实行综合评价制度,按年度对点供用地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计划指标以及未按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予以通报批评,今后不再安排点供用地计划并相应扣减该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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