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县四项措施加强对工业园区土地的清理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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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而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征收出让金
20%
的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进行
“
腾笼换鸟
”
。二是对现有工业区企业用地进行全面核查,企业超标部分的闲置土地要进行划割,收回划割部分的土地使用权。三是对已建成部分厂房但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未达标原因造成停产的企业用地进行协商,对企业房产和地产分别进行评估收购,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进行招商。四是对无能力继续从事经营的企业用地,根据企业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情况,对企业的房产和地产分别进行评估,与企业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书》,给予相应补偿,整体收回土地使用权。截止目前,已对
5
家企业占而不用、多占少用土地进行清理,收回闲置土地
385
亩。
作者:
来源: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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